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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afisa Rangwala

4 几年前

我的回执是在2016年3月5日由我的律师提交的,然后我收到了一封日期为2016年4月4日的信。我立即...

我的回执是在2016年3月5日由我的律师提交的,然后我收到了一封日期为2016年4月4日的信。我立即将该信的副本发送给我的律师,他立即采取了行动。当我打来电话时,他们说我们对此一无所知。那个人说话很粗鲁。没有公共礼节为什么要雇用这样的人。然后,我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了一封邮件,并以JT的名义答复了我,说请将我从她的工作传真给她的所有信息发送给我,她答复我说他们正在努力。他们已经获得了我的银行帐户号码,可以直接存款,但是直到今天我的帐户还没有退款。他们希望我们按时缴纳我们的税款和财产税,但又不想给我们退款。为什么要延迟处理所有正确的文件?为什么纳税人的钱浪费在别处?
我们希望我们退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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