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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drea tiemstra
我们本应于2018年7月1日搬进地下室套房。签署了租赁合同,支付了押金和第一个月的租金。2018年6...
我们本应于2018年7月1日搬进地下室套房。签署了租赁合同,支付了押金和第一个月的租金。2018年6月31日,物业经理打电话给我,并说房主不愿离开我的家庭,带一个一岁的孩子。无家可归。他们没有给出任何理由,我们还没有拿回我们的钱。
已翻译我们本应于2018年7月1日搬进地下室套房。签署了租赁合同,支付了押金和第一个月的租金。2018年6月31日,物业经理打电话给我,并说房主不愿离开我的家庭,带一个一岁的孩子。无家可归。他们没有给出任何理由,我们还没有拿回我们的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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