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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piritualjoker 369

3 几年前

几天前,我去了丹佛的圣约瑟夫医院,因为我认为是严重的感染。我的耳朵,喉咙和鼻窦正承受着巨大的疼痛,基...

几天前,我去了丹佛的圣约瑟夫医院,因为我认为是严重的感染。我的耳朵,喉咙和鼻窦正承受着巨大的疼痛,基本上无法正常说话,因此被接受了治疗。我在医院里呆了3个小时,最后看到我的格拉瑟医生花了5分钟询问我的症状,他最终打断了他的症状,说我只是感冒了。他下令进行X光检查以排除肺炎,我知道我没有,但他做到了
不要检查我的喉咙,耳朵或承认有感染的可能性,这种感染通常可以用抗生素治疗。我问了关于可待因的止咳药,因为我晚上的咳嗽使他难以入睡,尽管他承认可待因是有效的,但他没有开任何药,使我a讽地眨了眨眼,说我“只有感冒”。第二天,我的左耳听不到声音,整个身体(尤其是喉咙和耳朵)的疼痛都加剧了。由于剧烈咳嗽,我无法入睡。我让我的普通医生开出可待因止咳药和抗生素的处方,并且24小时后感觉好了15%。我觉得格拉瑟医生无视我的症状,基本上没有为我的急性病提供任何治疗,因而违反了“请勿伤害”的第一个医学规则。我不会为因这种重大过失而收到的任何账单支付一分钱。员工礼貌而专业,正如您期望任何业务为客户/患者赚钱一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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