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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ohn McCamey 的评论 Mid Town Pub
人群很大。那是星期五晚上,所以很忙。我们停下来见了一个老朋友。吃了鱼饭。鱼皮略带面包,味美而易干。妻...
人群很大。那是星期五晚上,所以很忙。我们停下来见了一个老朋友。吃了鱼饭。鱼皮略带面包,味美而易干。妻子的肋骨三明治太嫩了,它在你的嘴里融化了。绝对推荐这个地方。
已翻译人群很大。那是星期五晚上,所以很忙。我们停下来见了一个老朋友。吃了鱼饭。鱼皮略带面包,味美而易干。妻子的肋骨三明治太嫩了,它在你的嘴里融化了。绝对推荐这个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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