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 Jason Helle 的评论 Lund 4 几年前 租了其中一间公寓。搬了出去,四年后,当做一份信用报告时,发现我被送到托收所,向他们收取未付的账单,但... 租了其中一间公寓。搬了出去,四年后,当做一份信用报告时,发现我被送到托收所,向他们收取未付的账单,但从未通知过我。他们的借口是他们当时一定已经改变了一些我从未得到通知的东西。如果他们只能提出借口而不承担责任,那不是一家非常专业的公司。 已翻译
注释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