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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wis Robert.B

3 几年前

喜马al尔邦高等法院是喜马al尔邦国家的高等法院。

喜马al尔邦高等法院是喜马al尔邦国家的高等法院。

喜马al尔邦是26个西姆拉和四个旁遮普邦的国家于1948年4月15日合并为中央管理区而诞生的。中央政府于1948年8月15日颁布了1948年的《喜马al尔邦(法院)令》。根据第3段根据该命令,为喜马al尔邦建立了司法专员法院,该法院设在“ Harvingtan”(西姆拉巴哈里巴勒尔市的凯尔斯顿地区)。根据1950年《司法专员法院法》,它具有高等法院的权力。司法专员的法院于1948年8月15日开始运作。旁遮普高等法院的规则和命令经适当修改后适用。

1966年,印度政府颁布了《德里高等法院法》, 1967年5月1日,印度中央政府将该法令的管辖范围扩大到喜马al尔邦的领土,由设在西姆拉的德里高等法院的喜马al尔法院取代司法专员的职位,并开始在已知的旧高等法院大楼中运作作为“ Revenswood”。 1970年12月18日,国会通过了《喜马al尔邦国家法》,新州于1971年1月25日成立,并设立了自己的高等法院[1],总部设在“雷文斯伍德”西姆拉,拥有一名首席首席法官和两名Hon'ble法官。

法院所在地是国家行政首府西姆拉。法院拥有包括首席大法官在内的9名经批准的法官人数。[2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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