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完全同意所表达的意见。
我完全同意所表达的意见。
我很不幸与这个共同拥有组织一起成为房屋的所有者,我买了一个房屋,房屋的屋顶即将倒塌,这是我在拆除天花板后开始工作时发现的。他们花了七个月的时间修理它。部分原因是他们不想碰烂的框架。他们把我留在街上!没有住宿,工作室不宜居住。
尽管我一直在电话咨询和电子邮件旅行中,但我从来没有收到过这样的邮件……他们像我打扰他们的时候一样,冒着神经将我炸毁。
他们没有提供任何要求的发票!有必要坚持至少10倍,此外,所提供的发票不对应,因此我的保险公司不想承担费用!他们要我们盲目付款。。。我不得不给他们打电话给我的公寓保险,因为他们不想完成索赔。据说我必须把我的卖家装满它……很多人认为车顶和车架是通用的。
我们付出了一切!甚至专家的旅行。 4x 500e =每个共同所有者500e! ...
当他们从未出示所要求的发票时,他们就向我收取惊人的回收费用!我要支付手续费,以便最终与他们交谈,等等……以市政厅为中介,否则他们什么也不做,也没有回应。它持续了一年,一年之久没有住房,而且在不卫生的住房上花费巨大。
他们与第500位建筑师约会!在没有通知业主的情况下...突然,他来了好几次,以便我可以向他展示框架,而不仅是从上方看到的屋顶...
在一年中,除了在公证处宣布的费用外,我不得不让他们承担3000至4000的费用。
正是由于法警的报告,我最终才开始行动。
这个受托人真可惜!!!!!如果可以逃离